权力事项编码 | 3706000101107 | ||
权力事项名称 | 影响交通安全的占用、挖掘道路或者跨越、穿越道路架设、增设管线设施的工程建设审批 | ||
权力类别 | 行政许可 | ||
实施主体 | 市公安局 | 承办机构 | 交警支队交通科 |
实施对象 | 公民、法人和社会组织 | 事项办理地点 | |
共同实施部门 | 无 | ||
法定时限 | 20日 | 承诺时限 | 5日 |
联系电话 | 0535-6297610 | 监督电话 | 0535-9600110 |
收费(征收)的标准及依据 | 不收费 | ||
实施依据 | 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(2003年10月通过,2011年4月修正)第三十一条:“未经许可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。”第三十二条:“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、挖掘道路,或者跨越、穿越道路架设、增设管线设施,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;影响交通安全的,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……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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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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